六、加强宣传教育,为平安边界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教育基层干部群众维护法定行政区域界线权威,自觉遵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定。要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明了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没有赢家,斗则两伤、和则两利的道理,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稳定,为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
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县、乡毗邻地区广泛开展基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从2007年起,由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批平安边界,并纳入中央综治委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范围。要把平安边界创建示范活动和平安县(市、区)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
中央综治办 中央维稳办 国家民委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来源:
区划地名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