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标牌上的汉语拼音一律大写;拼音词汇间的间隔应大于一个大写拼音字母; h) 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 i) 地名汉字书写中的“儿”字的儿化音用“R”表示,没有“儿”字的不予表示; j) 移行以音节为单位; k) 标牌上的汉语拼音不标声调。
5.3.5 标牌上标示邮政编码时,在“邮政编码”四个字后空一格标示编码,编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邮政编码的字号比汉语拼音字号小一号。
5.3.6 少数民族地区标示民族文字使用的字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 尺寸规格
5.4.1地名标牌书写平面的尺寸规格应符合表2规定,误差不超过钣金件自由公差。 5.4.2 标牌书写平面四周允许加一定宽度的外语,外沿宽度尺寸不大于表2的规定,误差不超过钣金件自由公差。
5.5 外观
5.5.1 标牌的外观应平滑、整齐。
5.5.2 标牌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a) 明显的毛刺、裂纹; b) 明显的划痕, 和颜色不均匀; c) 面积大于20 mm的气泡; d) 发光、反光
5.5.3 用反光膜制作的标牌,同一颜色的反光膜
5.6 材料与性能
5.6.1 除灯箱式外,标牌基材使用耐腐 等金属材料和新型板材。基材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裂痕、裂纹、污垢。使用铝板、钢板等金属材料,应做好表面防锈处理。基材应与标牌面所采用的各种的 相容性。 5.6.2 标牌应具有耐水性、耐中性盐雾性能和耐自然气候曝露性能。
5.6.3 标牌应具备耐老化性,使用漆膜
5.6.4
5.6.5 除灯箱式外,标牌应具备足够的抗冲击性
5.6.6 反光标牌
使用在照明条件好的地方。反光材料初始逆反射系数值不小于JT/T 279-1995 表5的规定。
5.6.7 长余辉蓄光标牌
长余辉蓄光标牌,初始亮度高于5000mcd/?O,10h内亮度不低于10mcd/?O。
5.6.8 电致发光标牌
电致发光标牌在黑暗环境中应具备足够的可视性,亮度不低于1500mcd/?O,安全性能符合GB4706.1和GB8898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试验
6.1.1 裂纹和气泡
在自然光下,面对反光标牌图文书写平面目测,然后在表面滴墨水,3分钟后将墨水擦掉,观察是否有残留的墨水渗透到缝隙中,用四倍放大镜检查气泡,并测量气泡的面积。
6.1.2 损伤和颜色
在自然光下,面对标牌图文书写平面目测,若有损伤和颜色不均匀等,即为存在此类缺陷。按照GB2893和GB/T3979测量颜色是否为安全色。
6.1.3 发光、反光性能
在黑暗环境中,距离标牌5m处目测发光标牌图文书写平面,若有明显发光不均匀现象,即为存在发光不均匀缺陷;在同样环境中,用手电筒为光源,垂直照射反光标牌图文书写平面,若有明显逆反射不均匀,即为存在反光不均匀缺陷。
6.1.4 反光材料拼接缝
在白天环境中,距离标牌图文书写平面1m观察用反光膜制作的标牌底面,目测到的接缝即为存在此类缺陷。
6.2 亮度和辐射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4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