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祖国地名文化 打造专题音像精品——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隆重开机
弘扬祖国地名文化 打造专题音像精品
——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隆重开机
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于2008年1月12日正式开机。
《中国地名故事》以省市为卷,每卷计划制作50集,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新华社音像中心共同组织制作发行,各地民政(地名管理)部门提供协助。
2008年1月12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新华社音像中心联合举行了隆重的开机仪式。新华社副总编俱孟军、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孙秀东和各有关方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们在讲话中指出:
地名被称为人类文明的活化石,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民族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地名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特殊遗产,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广泛影响。人类的大部分活动与地名有关,地名与历史、现实、人物、事件、环境、发展、经济建设建设、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密切相关,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中国地名故事》将以历史发展为背景,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介绍地名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各地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力求打造出我国家喻户晓的、具有历史文献价值的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品牌。
他们表示,希望通过《中国地名故事》的制作发行,进一步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希望通过《中国地名故事》的制作发行,增加社会各界对地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促进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新华社音像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摄制组代表、有关制作单位代表和全国7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开机仪式。(来源中国行政区划网)
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拍摄制作专题系列片〈中国地名故事〉的通知》的通知
鄂民办函(2008)9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拍摄制作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做好提供地名故事材料及协助摄制工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拍摄制作专题系列片
《中国地名故事》的通知
民办函(2007)3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主管部门:
为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发展,使地名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民政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新华社音像中心联合打造我国地名文化品牌,拍摄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地名是人类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文化遗产,地名的命名总有它不同寻常的由来和含义。地名的由来、沿革、保护和新生,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过程。拍摄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中国地名故事》,讲述地名故事是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具体体现,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数字多媒体、图书报刊等大众传媒的影响力,使地名文化深入人心,并促进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工作顺利展开。各地要借此机会,建立和完善全国地名数据库,建立中国地名源流、沿革、现状等详实的图文并茂的档案资料。
二、拍摄制作的实施和要求。民政部负责该项目启动、策划和组织协调,各地地名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地名故事材料,协助摄制工作。新华社音像中心负责拍摄制作。
三、《中国地名故事》摄制完成正式出版时,民政部和有关民政厅(局)负责出版图书、画册。新华社音像中心负责出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民政部和有关地方民政部门及新华社音像中心共同享有署名权、版权。
希望各地给予大力支持,配合新华社音像中心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拍摄制作工作,并适时启动本地区《中国地名故事》的编纂工作。
民政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