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总结城市地名设标工作,推动地名设标工作向县乡镇地区扩展,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国城乡地名标志服务体系,8月12日,民政部等四部(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城市地名设标总结暨部署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5年城市地名设标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表彰了69个“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和189名“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个人”,四部(局)领导同志为地名设标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
2000年3月,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城市开展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5年多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经过地名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克服了经费不足等种种困难,我国城市设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基本建立了全国城市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全国660个设市城市、852个市辖区全部开展了设标工作。所设的地名标志包括街、路、巷牌和楼门牌两个系列,全国城市共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约5300多万块,其中街、路、巷地名标志约66万块,楼门牌约5200多万块。这次地名设标严格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关于地名的书写、注音、安全等七项强制性标准,所设标志质量可靠,外表美观,布局合理,指示功能明显。在城市地名设标过程中,各地对城市地名进行了认真普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命名、更名,并对不规范、不标准的地名进行了清理整顿。地名设标改变了全国城市普遍存在的有路无名、有路无牌、标志不清、导向紊乱的局面,完善了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交流、交往和生产生活需要,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
会议部署了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代表四部(局)向受表彰的先进城市和个人表示祝贺,并对做好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在讲话中指出,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是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由城市向乡村的延伸和扩展,是在全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相比,县乡镇地区面积更大,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设标工作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水平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县乡镇设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扎实完成有关工作任务。他要求各地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功能和效益相统一、成本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全面推动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在全国城乡普遍建立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于公众使用的地名标志体系,更好地为城乡人民群众交流交往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他希望各地重视做好地名标志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地名标志体系长久发挥作用。
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总结了5年来城市地名设标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果和基本经验,对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做了具体安排。他强调,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实用,节约资源,充分发挥地名标志的导向功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设标资金。
会议号召全国地名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学习,以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设置完善城乡地名标志服务体系,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推进地名工作的更大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升、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出席了会议。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同志及有关人员,部分省区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代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交通、工商、质检四部门领导,设标先进城市代表和先进个人及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